需要辦理:營業執照、衛生健康證、食品衛生證、稅務證、食品流通許可證。
營業執照是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簡稱,是企業或組織是合法經營權的憑證。《營業執照》的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根據《食品衛生法》、《公***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規,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公***場所服務,化妝品、壹次性醫療衛生用品等專業生產,有毒、有害、放射性作業,幼托機構保育這五大行業的相關人員必須擁有健康證。
食品衛生許可證,簡稱衛生許可證,是單位和個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後,發給單位或個人的衛生許可憑證。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所頒發的登記憑證。也叫稅務登記證件。
食品流通許可證於2009年6月1日開始啟用,是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發放程序以及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的證件。
外賣類型:外賣分為客人到店點餐付款並打包帶走和店內人員送餐兩種。
1、打包:客人到店點餐付款並打包帶走的,盡量推薦易於打包的菜品,湯汁較多,量較大的菜品原則上不打包(如XXX湯等),因為我店用於打包的僅限於打包盒和打包桶,容積有限。
2、客人告之需打包外帶的,需在菜單上註明打包,點單進廚房後,告之廚房此單為打包,並及時將相應的打包工具配備至廚房出餐口。
3、客人打包菜品,不需額外收費,無湯汁的菜品或飯類原則上應用打包盒盛裝,帶湯汁的菜品用打包桶盛裝,湯汁較多的,可用兩個打包桶重疊盛裝,以防止客人在帶走途中打包桶破損。
送餐:客人電話訂餐或到店點餐。
1:客人電話訂餐的:原則上不接待電話訂餐,除個別常客或訂餐地點較近的可以接待,另外,在營業高峰期不接待,但是,即便不接待此類訂餐也應委婉的告之客人,不可生硬的對待客人。
2、客人到店點餐並付款要求送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