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企業的稅務處理
對於建築施工企業來說,其稅務除了與壹般商貿企業和工業企業相同的操作以外,還有壹些特殊的事項,比如:
1、建築施工企業需要按完工程度來確認收入和成本,不論企業是否有開具發票。
2、建築施工企業如果有再外地發生應稅事項時,需要辦理外出經營許可證,並在工程所在地預繳稅金。
3、對於建築企業,如果有預收賬款,需要預繳對應的稅費。
建築施工企業常用的會計分錄
壹、支付社會保險費
劃出社保費用時:
借:管理費用—員工保險(公司繳付部分)
其他應收款—員工保險(個人繳付部分)
內部往來—XX分公司(按全額)
貸:銀行存款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工資(按未扣除社保費金額)
貸:其他應收款——員工保險(個人部分)
銀行存款或現金(按其差額)
二、確認收入
開具工程款發票時,公司會計處理:
借:應收賬款——建設單位
預收賬款(之前如有預收款項)
貸:工程結算收入——各項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購進工程材料時:
借:工程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繳納稅金時:
借:應交稅費——各種稅金(銷項減進項)
貸:銀行存款
三、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增加時:
借:固定資產——各部門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
計提折舊時:
借:管理費用——折舊費(管理部門用)
工程施工——項目部(生產用、項目部管理用)
貸:累計折舊
四、成本結轉
月末前,成本會計將當月應計入各項目部成本單據所載事項計入相關項目成本→總賬會計按項目部將當月所有成本發生額結轉至工程結算成本科目的對應項目。即:
借:工程結算成本——各項目部
貸:工程施工——工程結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