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解綁辦稅員的方式有兩種,網上自助變更和大廳辦理變更。企業新辦稅員,攜帶身份證原件,公章,以及原辦稅員身份證復印件到政務服務中心辦理辦稅員變更。
公司管理人員通過電子稅務局變更 以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等財務管理人員的用戶名和密碼登記電子稅務局登錄進去之後,點擊企業進入進入到賬戶信息界面,點擊賬戶設置點擊納稅人授權申請下方的用戶授權管理選中需要解綁關系的辦稅人員名稱,再點擊解除授權點擊解除授權後,壹般就會馬上生效,在狀態下面會顯示解除授權的字樣子解除授權,就是將舊的辦稅人員解綁解綁舊的辦稅人員成功後,再點擊新增授權將新的辦稅人員的用戶信息錄入到系統內,最後點擊授權,辦稅人員就變更成功了.
辦稅人員指在有納稅義務的單位中具體辦理申報納稅的人員。各種工商企業壹般都有納稅義務,部分事業單位也有繳納獎金稅、建築稅等義務,而這種納稅義務的履行又由這些單位的會計人員辦理,所以這些會計人員就成為辦稅人員。辦稅人員的職責是,必須熟悉掌握與本單位納稅業務有關的 稅收政策法律知識,在稅務專管員的輔導下,正確計算應納稅額按時申報繳納按期保管會計資料和納稅資料抵制各種違反稅法的行為等。如果辦稅人員有意偷逃稅款,或單位領導指使等而偷逃稅款,都要負法律責任。辦稅人員是稅務機關做好稅收征收管理工作的基礎力量之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征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緩征收或者攤派稅款。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第二十九條 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托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征收活動。
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