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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社保新政策

法律分析:首先、符合4050政策規定人員

1、就業困難人員購買靈社會保險

按照繳費基數60%補貼;費率按照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執行。

繳費基數壹般是上年度平均工資的60%

長沙市職工醫保,繳費基數是平均工資5054元×60%=3032元。靈活就業人員個人繳費比例5.6%。壹年繳費:3032×5.6%×12=2037元(169元/月)

基本養老保險按繳費基數基準值的56.57%為繳費基數的繳納標準:2859×20%×12=6861.6元/年(571.8元/月)

4050補貼金額就是(6861+2037)×60%=5338元

2、離校兩年內未就業人員購買社保

補貼繳費金額40%,4050補貼金額就是(6861+2037)×40%=3559元

3、企業或小微企業招收就業困難人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4050政策補貼企業繳費部分,個人繳費部分不補貼。

4、非4050人員

按照實際繳納靈活就業繳費金額的40%執行,跟離校兩年內未畢業的高校畢業生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社保待遇壹樣。

4050補貼金額就是(6861+2037)×40%=3559元

法律依據:《關於企業社會保險費和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交由稅務部門征收的公告》 湖南省靈活就業人員可以通過建設銀行、農業銀行、長沙銀行等商業銀行的手機銀行、網上銀行及稅務部門的網上繳費終端等線上繳費渠道進行自主繳費,或持身份證、戶口薄或社會保障卡到上序銀行網點、稅務辦稅大廳辦理繳費。

(壹)靈活就業參保人員因本人原因未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從欠繳費用的下月起,停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靈活就業參保人員補足醫療保險費本金,從繳費到賬之日起開始享受醫療保險待遇。3個月內補足的,本結算年度內個人自負比例提高10%;逾期3個月補足的,本結算年度內個人自負比例提高15%。

(二)靈活就業退休人員有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大病醫療互助費從其應劃入的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金額中按月抵扣;沒有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大病醫療互助費自行繳納。

(三)根據省人社廳有關規定,2020年度之前及今後跨年度的養老保險未繳費月度,不再以靈活就業的形式辦理補繳手續,長沙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將對相應的欠費數據予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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