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要求,安徽省各級國稅機關和全體國稅人員壹定要充分認識加快皖北發展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服務意識。要大力組織收入,提供金融服務。要全面落實稅法,提供政策服務。要加強職業道德建設,提供環境服務。要積極調查分析,提供決策服務。
附:支持皖北加快發展的40條措施
壹是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切實落實增值稅轉型政策,允許企業新購置固定資產抵扣進項稅,減輕企業稅負,支持企業更新技術設備,促進生產發展和技術進步。將皖北煤礦瓦斯開采業務單獨剝離,先征收增值稅,再按煤層氣開采銷售返還。
第二,大力實施出口退稅政策。除另有規定外,企業自營或委托出口的貨物,在貨物申報出口並進行財務銷售核算後,憑有關單證報當地國家稅務局批準,可辦理退稅或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對設備、原材料、零部件等實行出口退(免)稅政策。企業以對外承包工程、實物投資、境外加工、帶料裝配等形式出口的。
第三,積極幫助農民增加收入。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初級農產品(包括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生產的農產品),免征增值稅。
第四,支持農業企業發展。從事蔬菜、谷物、馬鈴薯、油籽、豆類、棉花、大麻、糖、水果、堅果種植,農作物新品種選育,中藥材種植,林木培育種植,畜禽飼養,林產品采集,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業推廣,農業機械操作維修等的企業。內陸農業、花卉種植、茶葉和其他飲料作物以及香料作物的收入將減半。
五、支持農產品生產和銷售企業發展。對農膜、批發零售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等農產品免征增值稅,以增加農資供給。
六、支持糧食流通企業發展。承擔收儲任務的國有糧食企業銷售糧食,其他糧食企業銷售軍糧、救災糧、水庫移民用糧和政府儲備食用植物油,免征增值稅。
七、支持飼料企業發展。對單壹散裝飼料、混合飼料、配合飼料、復合預混合飼料、濃縮飼料產品、進口或國產除豆粕和茶籽粕以外的其他粕類飼料,免征增值稅。
八、支持化肥生產企業發展。企業生產銷售的以免稅化肥為主要原料的磷肥、氮肥和復合肥,免征增值稅。
九、支持建築企業發展。基建單位和在施工現場從事建築安裝業務的企業所屬的加工廠、車間生產的預制構件,直接用於本單位或本企業的建設工程的,免征增值稅。
十、支持小型微利企業發展。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2010至2010至2010至2012至31,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減按50%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十壹、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對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十二、支持企業技術進步。對於因技術進步導致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以及常年處於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可縮短折舊年限或采用加速折舊方法。
十三。支持企業自主創新。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發費用,不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實際扣除的基礎上,扣除50%的研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十四、支持企業技術轉移。對企業每壹納稅年度技術轉讓收入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十五、支持創業投資企業投資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創業投資企業以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在持有股權滿2年的當年,可按其投資額的70%抵扣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扣除不足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
十六、鼓勵創辦軟件生產企業。新設立的軟件生產企業經認定後,從獲利年度起,第壹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軟件生產企業的職工培訓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軟件生產企業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後退還的稅款,用於企業研究開發軟件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不作為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不征收企業所得稅;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生產企業,當年未享受免稅的,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十七、支持軟件企業發展。對銷售企業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或進口軟件本地化改造後銷往國外的軟件產品,在2010年底前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後,實際稅負超過3%的,增值稅即征即退。
十八、支持集成電路設計和生產企業的發展。集成電路設計企業享受軟件生產企業所得稅優惠;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的生產性設備折舊年限可適當縮短至最低3年;投資80億元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線寬小於0.25um的集成電路,可減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其中,經營期超過15的,第壹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對生產線線寬小於0.8微米(含)的集成電路產品生產企業,從獲利年度起,第壹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十九、支持集成電路生產和封裝企業擴大投資。2008年6月5438+10月1至2010年末,集成電路制造企業和封裝企業的投資者已將繳納企業所得稅後的利潤直接投入本企業增加註冊資本,或開辦其他集成電路制造企業和封裝企業作為資本投入。經營期不少於5年的,再投資部分按40%的比例返還。再投資不滿5年撤回投資的,應追回已退還的企業所得稅。
二十、支持動漫產品自主開發。經認定的動漫企業可以申請享受國家鼓勵軟件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的現行所得稅優惠政策。
二十壹、推進資源和能源節約。生產銷售航空煤油、進口石腦油和用作乙烯、芳烴產品原料的國產石腦油,生產銷售子午線輪胎免征消費稅。
二十二、鼓勵企業開展資源綜合利用。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中規定的資源為主要原料,生產國家不限制、不禁止的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減按90%的稅率計入收入總額。
二十三、推進煤炭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對利用煤炭開采伴生廢棄物油頁巖生產加工的頁巖油,采用回轉窯工藝生產摻入廢渣比例不低於30%的水泥(含水泥熟料),即征即退增值稅。
二十四、推進發電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對煤矸石、煤泥、油頁巖、風電、石煤生產的電力,符合條件的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政策。垃圾產生的電,符合條件的,增值稅立即退還。
二十五、推進建材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對生產原料中摻入不少於30%的廢舊瀝青混凝土生產的再生瀝青混凝土,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對國家規定的部分新型墻體材料產品,實行增值稅50%返還政策。對納稅人以三下腳料、亞極量薪材、農作物稭稈、甘蔗渣為原料生產加工的綜合利用產品,2010年實行80%增值稅先征後返政策。
二十六、鼓勵企業開發節能環保產品和技術。從事公共汙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等符合條件的環保節能節水項目的企業,第壹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十七、鼓勵企業使用環保設備。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中規定的環保、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專用設備投資額的65,438+00%可在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中扣除;當年抵免不足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
二十八、鼓勵企業減少汙染排放。燃煤電廠和各類工業企業生產的煙氣和高硫天然氣脫硫生產副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
二十九、鼓勵水資源綜合利用。供應或開采未經加工的天然水,如水庫供應農業灌溉用水和工廠使用地下水進行生產,不征收增值稅;向汙水處理廠收取的汙水處理費;各級政府和主管部門委托自來水廠(公司)隨水費收取汙水處理費,免征增值稅。
三十、促進貴金屬生產和流通。對銷售黃金和金礦的黃金生產、銷售單位,由中國人民銀行按照國際市場價格配售的黃金,免征增值稅。黃金交易所會員單位通過黃金交易所銷售標準黃金,不進行實物交割,免征增值稅;實物交割的,稅務機關按照實際成交價格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征收後立即退還。對國內鉑金生產企業生產銷售的鉑金,增值稅即征即退。
三十壹、鼓勵單位安置殘疾人。企業安排殘疾人的,在實際扣除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基礎上,再扣除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
三十二、支持個體殘疾職工自謀職業。殘疾人個體勞動者提供的加工、修理、更換勞務,以及殘疾人組織直接進口的專供殘疾人使用的貨物,免征增值稅。
三十三、支持公共基礎設施。從事港口、機場、鐵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電力、水利等國家支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企業。,第壹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征企業所得稅。
三十四、支持電力設施建設。農電管理站在收取電價時向用戶收取的農村電網維護費(包括低壓線損維護費和電工費用)免征增值稅。
三十五、推進社會管理和公共事業發展。國家管理部門行使管理職能頒發的許可證、執照及相關證件的收費收入;執罰部門和單位查處各類違法違規案件的罰沒收入,全部上繳國庫;發行體育彩票的收入;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部門批準的從事免稅品銷售的專業公司,在其免稅店批發、調撥進口免稅品,免征增值稅。
三十六、促進宣傳文化事業發展。縣及縣以下新華書店和農村供銷社銷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稅。
三十七、促進衛生事業發展。血站向醫療機構供應的臨床用血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生產使用的制劑,免征增值稅。收入直接用於改善醫療衛生條件的營利性醫療機構,自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三年內,對其自產自用制劑免征增值稅。疾病控制機構、婦幼保健機構等衛生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取得的衛生服務(包括接種、調撥、銷售)收入,免征各種稅收。
三十八、促進教育和科學研究的發展。對高校後勤實體為高校師生食堂提供的糧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調味品、餐具,高校後勤實體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出口收入,以及校辦企業為我校教學、科研生產的應稅產品(不含消費稅應稅產品),免征增值稅。
三十九、推進文化企業轉型。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自登記註冊之日起,免征企業所得稅。
四十、促進證券投資基金發展。對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和債券的差價收入、股權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