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
馬來西亞居民和非馬來西亞居民的稅率不同:
馬來西亞稅收制度發展健全,其主要稅收制度是來源於英國和澳大利亞的稅收制度。馬來西亞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實行分稅制,聯邦財政部統壹管理並負責制定稅收政策。
聯邦稅種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由聯邦州府下屬的內陸稅務局和皇家稅務局直接征收。
馬來西亞的征稅項目優惠政策
1、對於高科技公司、從事科學研究與開發及在“多媒體超級走廊”內設立電子信息通訊科技企業的,5年內免繳所得稅。?
2、目前的公司所得稅稅率為28%(從事石油開采冶煉的,公司所得稅稅率為38%)。對於獲得“新興工業地位”資格的外商投資企業,從生產之日(指日產達到最高產量的30%當天)起,五年內只對公司30%的營業利潤征繳所得稅。
3、對設立機構進行科學技術轉讓及培訓的,10年內免繳所得稅。對於向馬國內公司或個人轉讓先進技術的外商企業,其技術轉讓費免繳所得稅對涉及國家重大利益和對國家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的戰略性項目,及對生產優先開發的機械設備及其零部件的,10年內免繳企業所得稅。?
擴展資料:
1985年11月23日,中馬政府在北京簽訂了《中華人民***和國政府和馬來西亞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
最新有關避免協定的文件《〈中華人民***和國政府和馬來西亞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的換函》於2016年11月1日在北京正式簽署,即日起生效
馬來西亞現行稅種主要有:消費稅、個人所得稅、公司所得稅、預扣稅、不動產盈利稅、石油所得稅、國內稅等。不同的稅種計征方法不同。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