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買房子要繳納的稅費
(壹)買商品房需要交的稅: 1、契稅,購房總價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區稅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減半,即1.5-2.5%。 2、印花稅,購房總價的0.05% (二)基金: 1、房屋維修基金,購房總價的2-3%,大多數地方是2% 2、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2元/平方米,有些地方不用 (三)規費 1、交易費,購房總價的0.5%買賣雙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開發商交,購房者不用交)2、《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各地不壹樣,但是都不超過100元 3、《土地使用權證》工本費,各地不壹樣,但是都不超過100元 (四)如果按揭,還要發生以下費用 1、評估費,購房總價的0.2-0.5% 2、保險費,購房總價乘以貸款年限乘以0.1%乘以50% 3、公證費,貸款額乘以0.03%4、抵押登記費,100元二、與買房稅費相關的壹些問題
1、房產交易應由哪方辦理地稅納稅申報? 房產交易的地稅稅款申報繳納以轉讓方(售出方)為納稅義務人,在辦理產權過戶前,轉讓方應持《地稅聯系單》,憑本人身份證明在地稅申報窗口按照規定申報納稅,並開具《銷售不動產發票》。如本人因故不能到場,可以委托他人代辦申報納稅。受托人應持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納稅人身份證明、本人身份證明等,按照規定申報納稅。 2、現行“普通住宅”的標準是什麽? (1)住宅建築面積144平方米(含144)以下 (2)容積率(=建築面積÷土地面積)在1.0(含1.0)以上,同時滿足以上兩個條件為“普通住宅”,否則為“非普通住宅” 3、購房時間如何確認? (1)按市場價格購買的住房以《房屋產權證》上記載的日期和《契稅完稅證》的填發日期,按“孰先”原則確認。 (2)按房改政策購買的住房以《房屋產權證》上記載的日期、《公有住房購買契約》的簽定日期和付款收據時間,按“孰先”原則確認。 (3)繼承或直系親屬贈予取得的住房,購房時間可以從原產權人購房時間連續計算。 (4)非直系親屬贈予取得的住房。購房時間從受贈產權時間開始計算。 4、“計稅價格”如何確認? 按《房屋買賣契約》上的售房價格與同類地區同類房屋市場價格,按“孰高”原則予以確認。(由稅務機關評估確認) 5、個人銷售住房會涉及那些稅種? 營業稅及附加:(5.55%),含: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費(外籍個人5.15%) 印花稅(暫免)、土地增值稅(暫免) 個人所得稅有兩種征收方式: 查驗征收方式:納稅人能夠提供房屋原值等費用發票 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原值-契稅-相關稅費-合理費用)×20% 核定征收方式:納稅人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費用發票, 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1% 6、普通住房如何繳納契稅?購房補貼如何發放? 普通住宅(144平方以下,小區容積率大於1,):房屋總價1%的契稅,政府補貼0.5%。(按當地契稅標準) 購房補貼在購房人提供購房補貼的申請書、承諾書經審核後發放。 7高檔住房如何繳納契稅? 高檔住宅(144平方米以上或容積率小於1),契稅征收房屋總價的3%。(按當地契稅標準) 8、普通住房如何繳納營業稅? 購房時間超過5年(含5年),免征營業稅及附加。 購房時間不滿5年:營業稅及附加=(計稅價格購房價格)×5.55%(外籍個人5.05%) 其中:購房價格根據納稅人提供的《銷售不動產發票》確定。 9、非普通住房如何繳納營業稅? (1)購房時間超過5年(含5年)。 營業稅及附加=(計稅價格-購房價格)×5.55%(外籍個人5.05%) (2)購房時間不滿5年。 營業稅及附加=(計稅價格)×5.55%(外籍個人5.05%) 其中:購房價格根據納稅人提供的《銷售不動產發票》確定。 10、個人所得稅有什麽優惠政策?如何辦理? 以南京為例,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有:(其他城市參照當地優惠政策) (1)優惠政策壹:個人轉讓購買五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壹自有住房,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須由本人提供家庭成員戶口簿、身份證明、婚姻情況證明等,並填寫《家庭唯壹住房承諾書》,經審核後辦理。 (2)優惠政策二:個人轉讓住房,並在壹年內重新購買住房,可以按納稅人購房價格占售房價格的比例,享受個人所得稅減免優惠。即:購房價格>=售房價格減免額=應納稅額 購房價格 須出示本人已購房《房屋產權證》、購房發票、購房《契稅完稅證》、購房契約等相關資料,經審核後辦理。(如果購房人與售房人為夫妻關系,須出示婚姻關系證明) 當場不能提交上述資料的,先以個人所得稅保證金繳納,待相關資料具備後,在各地特定地點申請辦理保證金退還手續。 商品房以合同鑒證日期為準。以購房人提供購房補貼的申請書、承諾書經審核後發放。 11根據購房年限不同,買房的時候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1、核定征收1%(即房屋轉讓總價*1%)或查驗征收20%即(賣出價-買進價)*20%。 2、如果所轉讓的房屋購買已滿5年,且是家庭唯壹住所,則免征個人所得稅。 3、如果房主是壹年內購房,則按照房價所占比例減免。(按照各地具體標準) 12、查驗征收方式中房屋原值如何確認?應準備哪資料? 房屋原值包括:房屋購(建)價值和繳納的契稅(不包含物業維修基金)。按下列資料確認: 商品房:購房《發票》、購房《契稅完稅證》。 自建住房:建造費用《發票》及建造和取得產權時實際交納的相關稅費《完稅證》。經濟適用房(含集資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實際支付的房價《發票》及相關稅費《完稅證》,以及按規定交納的《土地出讓金收據》。 已購公有住房:《南京市公有住房購房契約》,實際支付的房款《收據》。 拆遷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交納的相關稅費《完稅證》。 13、查驗征收方式中相關稅費如何確認?應準備什麽審核資料? “相關稅費”是指納稅人在轉讓住房時實際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費、印花稅、土地增值稅等稅金和省政府允許收取的相關基金,須提供《完稅證》和繳納基金的憑據。 14、查驗征收方式中合理費用如何確認?應準備什麽審核資料? 合理費用包括以下費用: 住房裝修費:納稅人須提供實際支付裝修費用的稅務統壹發票和裝修合同,並且發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與轉讓房屋產權人壹致的,經稅務機關審核,其轉讓的住房在轉讓前實際發生的裝修費用,可在以下規定比例內扣除: (1)已購公有住房、經濟適用房:最高扣除限額為房屋原值的15%; (2)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額為房屋原值的10%。 住房貸款利息:納稅人出售以按揭貸款方式購置的住房的,其向貸款銀行實際支付的住房貸款利息,憑貸款銀行出具的有效證明和《借款合同》據實扣除。手續費、公證費:憑有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據實扣除。 15、物業維修基金是怎麽征收的?不繳納會有什麽後果? 1、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裏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2、業維修基金壹般是通過建立雙向籌集的渠道來收取的,現各地規定有所區別,但壹般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a、公有住房的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與購房者雙向籌集,售房單位按照壹定比例從售房款中提取,原則上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購房者按購房款的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b、商品房的維修基金由建設單位與購房者雙向籌集,建設單位按照房屋綜合造價提取壹定比例(多層住宅提取2%,高層住宅3%)的維修基金(納入住宅成本);購房者按購房款的2%壹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我市規定為按建築面積多層為18元/平方米,高層為40元/平方米繳納)。 3、業主不繳納或續籌應分攤的物業維修基金的,業主委員會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單位可按法律法規或業主公約的規定采取相應的催繳措施。經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單位催繳,業主仍不繳納或續籌應分攤的物業維修基金的,由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 逾期仍不繳納的,每日加收應繳納費用2‰的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