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稅前扣除項目包括:
1、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
2、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3.納稅人符合條件的捐贈支出。
二、可以獲得退稅的情形:
1、2022年度綜合收入不足6萬元且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2022年度享有的專項扣除在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2022年種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導致前後稅收優惠政策不壹致的。
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使用費所得,需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2022年度中間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扣預繳率高於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
8、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捐款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等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