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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的涉稅風險包括

法律主觀性:

在日常稅收征管中,發現部分納稅人因各種原因放棄稅收優惠和稅收抵扣權,或違反稅法規定騙取出口退稅,給自身帶來壹定涉稅風險,上述行為大多與“36個月”有關。因此,要降低涉稅風險,請牢記“36個月”這個數字。放棄免稅:36個月內不能申請放棄銷售貨物或勞務免稅。政策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實行免稅的,可以放棄免稅,並按照規定繳納增值稅。放棄免稅後,36個月內不得再次申請免稅。免征免稅提供應稅服務的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65 438+03]106號)第四十四條規定,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有免稅、減稅規定的,可以免征免稅、減稅規定,並按照規定繳納增值稅放棄減免稅後,36個月內不得再次申請減免稅。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同時適用免稅和零稅率,優先適用零稅率。放棄免稅出口貨物和服務的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第2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和服務增值稅、消費稅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號 規定適用出口貨物和服務增值稅免稅政策的出口企業或者其他單位,放棄免稅而對國內貨物實行征稅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出口。 稅收政策自備案次月起執行,36個月內不得變更。騙取退稅:停止享受優惠待遇36個月以上。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防範稅收風險若幹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12號)規定,增值稅納稅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其他增值稅扣稅憑證,騙取出口退稅狀態,受到稅務機關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的,其銷售的貨物、應稅勞務和提供的服務,納稅人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或先征後返優惠政策的,自稅務機關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判決、裁定生效的次月起36個月內暫停享受上述增值稅優惠政策。納稅人自恢復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之月起36個月內再次發生增值稅違法行為的,自稅務機關的行政處罰決定或者司法機關的判決、裁定生效次月起,停止享受即征即退或者退稅的增值稅優惠政策。簡單計稅:36個月內不得改變提供應稅服務的政策。依據:財稅[2013]第106號第十五條規定,壹般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適用壹般計稅方法。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服務的壹般納稅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但壹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銷售貨物或勞務的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低增值稅稅率並采用簡易方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規定,壹般納稅人銷售下列貨物,可以選擇采用簡易方法計算繳納6%的增值稅:(1)縣級及以下小水電機組生產的電力。(二)用於建築和生產建築材料的砂、土、石。(三)用自掘的砂、土、石或者其他礦物連續生產的磚、瓦、石灰(粘土實心磚、瓦除外);(4)由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血液或組織制成的生物制品。(5)自來水。(6)商品混凝土(限於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壹般納稅人選擇簡易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臨床用血供應的政策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臨床用血供應增值稅政策的批復》(國稅函〔2009〕456號),屬於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的單采血漿站銷售非臨床用人體血,可以按照簡易辦法按照6%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但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扣除進項稅額,按照增值稅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但納稅人選擇計算繳納增值稅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銷售生物制品的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生物制品增值稅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20號,2012)規定,作為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的藥品經營企業,可以選擇簡易方法按照生物制品和銷售量以及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36個月內不得變更計稅方法。(註:征收率政策即將調整)操作提示1。無論是放棄免稅、出口退稅權利還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都必須事先提交書面聲明,並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納稅人應自提交申報資料的次月起,按照現行有關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2 .銷售免稅商品,壹般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免稅食品除外)。放棄免稅權的,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3.目前,除簡易計稅方法中普通納稅人銷售貨物或勞務的6種情形外,寄售店可以代銷貨物(包括居民個人寄售的貨物),典當行可以銷售死貨,醫藥企業可以銷售生物制品,也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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