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大綱》指出,判斷工資支出合理性的標準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壹是職工實際提供勞務,二是報酬總額在數量上是合理的。在實際操作中,主要考慮員工的職責、過去的薪酬、員工的業務量和復雜程度等相關因素。同時也要考慮當地同行業職工的平均工資水平。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3號)的有關規定,稅務機關在確認工資薪金合理性時可以把握以下原則:
(壹)企業制定了相對規範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
(二)企業制定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和地區水平;
(3)企業在壹定時期內支付的工資薪金相對固定,工資薪金調整有序進行;
(四)企業已就實際支付的工資薪金履行了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
(5)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收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