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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證人證言可以作為證據嗎?

1.證人證言是證據的壹種,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2.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a)各方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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