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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偵查有哪些情況?

法律分析:補充偵查有兩種:審查起訴階段的補充偵查和庭審階段的補充偵查。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時,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庭審所必需的證據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零九條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範圍立案偵查。

第壹百壹十三條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偵查的,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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