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依法登記結婚的公民享受婚假10天。根據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關於婚假、產假、陪產假、育兒假、護理假等休假實施辦法的通知》,婚假為工作日,不含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期間視為正常出勤,工資福利照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