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人民和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第四條在簽證管理和外國人在中國停留居留管理中,外交部、公安部等國務院部門應當在部門門戶網站和受理申請出境入境證件的場所,提供外國人入境出境的法律法規和外國人需要了解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