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好!傷殘評定前,需準備以下資料:1、身份證、醫院診斷證明、住院病歷(復印件)。2.骨折患者應在受傷初期和治療期間準備X線和CT片。妳要等到我父親病情穩定,拿到新鄭港某廠的書面認可,再去對方指定機構鑒定。如果對方不認可,我父親就得重新鑒定。
既然正式發票是交給保險公司的,那麽發票復印件能否加蓋醫院的印章報銷,完全取決於這個單位的人性化。嚴格來說,壹次傷害不能賠償兩次。如果這個意外傷害商業險是妳家出資的,就不用跟單位提了。就以原始病歷和發票被盜或丟失為由依法找單位協商賠償然後在治療醫院打印壹套印章。
祝父親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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