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合同期滿不續訂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勞動合同的除外,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除外。
2.連續訂立兩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續訂的,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