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能力是指某些事實材料作為訴訟證據、作為認定案件事實依據的法律資格。證明力:指證據對案件事實證明作用的大小。
證據的證明力是指證據的可信度及其在證明案件事實中的作用。證據的證明力根植於證據與案件事實之間的客觀聯系。
法律依據:《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第三十條:證據應當合法、真實、相關。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壹百三十九條應當全面審查證據的真實性。
證據的證明力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從證據與案件事實的相關程度、證據之間的聯系等方面進行審查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