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電子合同是民法典認可的壹種合同形式。但由於電子合同是以數據電文為基礎的,因此涉及壹系列技術標準,其中最核心、最重要的是電子簽名技術。這裏所說的電子簽名是壹串數據或代碼,利用數字證書的技術手段來確定簽名人的真實身份。根據國家法律,只有使用可靠的電子簽名簽署的電子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條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電報、電傳、傳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有形地表達內容的數據電文。,並且可以隨時檢索,都被視為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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