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因疫情防控確需中止審理或者延長審理期限的,可以從審理期限中扣除。因此,法院會把握整體審理周期,與當事人取得聯系,確定受疫情影響的情況,對於尚未確定審理時間的案件,合理確定審理時間。建議各方不要擔心,服從疫情控制大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的訴訟,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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