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二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誌的路段,應保持安全車速。
夜間或危險路段行駛,遇沙塵、冰雹、雨、雪、霧、冰等氣象條件時,應降低行駛速度。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