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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施工合同的法律後果

法律解析:未通過竣工驗收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建設工程未通過竣工驗收,按照下列情況處理:(1)修繕後的建設工程通過竣工驗收,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繕費用的,應予支持。(2)修繕後的建設工程未通過竣工驗收,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六條施工合同無效,當事人壹方請求對方賠償損失的,應當就對方的過錯、損失的大小以及過錯與損失之間的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損失大小無法確定,壹方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款的質量標準、建設工期、支付時間確定損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雙方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過錯與損失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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