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民法典招標合同中的債權債務可以轉讓嗎?

民法典招標合同中的債權債務可以轉讓嗎?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招標合同不可轉讓債權債務,債權不可轉讓的情形包括根據債權性質不可轉讓、根據當事人的約定不可轉讓和根據法律規定不可轉讓。招標合同根據債權性質不可轉讓。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546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第545條

債權人可以將其全部或者部分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壹)根據債權的性質不得轉讓;

(二)根據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法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貨幣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該款債權不可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 上一篇:勞動仲裁免費法律援助靠譜嗎?
  • 下一篇:判決生效後起訴另壹被告另起法律關系是復議的問題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