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民權有哪些分類?

民權有哪些分類?

法律分析:民事權利分為:(1)財產權和人身權;(二)支配權、請求權、形成權和抗辯權;(3)絕對權利和相對權利;(四)主權利和從權利;(五)原始權利和救濟權利;(6)既得權利和期待權利。

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監督暫行條例》第十九條人民檢察院監督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壹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相應的紀律處分,不適宜在監督部門工作的,應當調離;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a)利用職權包庇或陷害他人;

(二)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

(三)玩忽職守,貽誤工作,造成損失的;

(四)濫用職權侵犯他人民主權利和人身權利的;

(五)泄露秘密的。

  • 上一篇:民法典頒布的意義
  • 下一篇:司法鑒定有哪些法律規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