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公民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二)申領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申領撫恤金、救濟金;(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