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理論、法制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刑法、民商法、訴訟法、經濟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國際法是法學碩士,不是法學碩士。法學碩士是各個學校自己給的,所以他們初試的範圍當然不是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刑法、法制史這五個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