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變化的不動產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財產稅。房地產契稅應在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或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的證明的當天,按3-5%的稅率向契稅征收機關繳納。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房產稅由房產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的,由管理單位繳納。發放產權的,由抵押權人支付。房產所有人或抵押權人不在房產所在地,或產權未確定、租金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支付。前款所列的財產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抵押權人、房地產托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