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公安領導下前往檢察院時,公安機關可以對取保候審人員進行監督保護,確保其安全。去檢察院訊問時,沒有公安機關的陪同和保護,存在安全隱患。
2.在公安領導下去檢察院,是正規的法律程序,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要求。去檢察院問話是自願的,不壹定符合正規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