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誰為廈門原華紅樓題詞?“紅樓”二字是誰寫的?

誰為廈門原華紅樓題詞?“紅樓”二字是誰寫的?

廈門原華紅樓並非以“紅樓”命名,而是被人們稱為“紅樓”,所以沒有人題寫“紅樓”二字。

廈門湖裏區華光路。1996年9月,壹座七層高樓拔地而起。紅色的天花板,紅色的瓷磚,紅色的墻壁,紅色的窗戶,紅色的門,紅色的燈籠,紅色的地毯,所有有顏色的地方都是紅色的。這也是閩南僑鄉的習俗。紅色代表好運和財富。

擴展數據:

產權所有權:

原原華“紅樓”由廈門市政府購買,產權歸市政府,後由市總工會以“零租金”形式管理使用10年。

“紅樓”由四棟建築組成,總建築面積11,000平方米。廈門市總工會計劃首期投資800萬元,將原廠房(面積近6000平方米)改造為農民工文體活動和教育培訓場所,設置綜合娛樂廳、咖啡吧、健身娛樂室、多媒體教室等。

百度百科-紅樓

  • 上一篇:實施錯誤賠償的法律依據
  • 下一篇:合同到期,租房者想減租怎麽辦?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