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企業之間沒有約定貸款利息。

企業之間沒有約定貸款利息。

法律解析:1)自然人之間約定不明確,法院不支持期間利息。

2)除自然人之間的借款,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借款,利息約定不明確的以外,法院應當綜合考慮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即由法院確定最終利息,壹般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第壹百八十九條當事人約定分期履行同壹債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後壹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壹百九十二條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債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債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債務人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壹百九十三條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

  • 上一篇:王力宏正式宣布離婚,他們之間的財產會如何分割?
  • 下一篇:前期物業主動承擔開發商的責任是否有效?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