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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職工工資維權的依據是如何規定的?

法律分析:企業職工工資受到侵害,其維權的依據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如下:用人單位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或者補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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