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的事實條件。已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實。是的,只有保持客觀。有確鑿證據證明存在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為。包括犯罪的準備、實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證明犯罪的證據需要確實充分,但也不應該是偵查人員基於估計和推測得出的結論。這裏指的是什麽。有犯罪事實。主要是指發生了刑事事件。既有犯罪的客體要件,也有犯罪的客觀要件,但對犯罪主體和主觀方面的認識並不是立案的必要條件,而是立案後需要進壹步明確的問題。所以這個時候的證據並不要求有足夠的級別,也不要求壹定要抓住犯罪分子,更不要求查清所有案件的事實。
立案的法定條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行為必須具有社會危害性,應當受到懲罰。只有當這種犯罪事實確實需要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時。立案。強奸立案,首先要有犯罪事實。其次,需要追究刑事責任。需要的證據主要是證明強奸的存在。違背被害人的意誌,行為人具有主觀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