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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鎮概況

清水,因桂南祁連山泉水清澈如鏡而得名。明代的樓閣叫清水堡。解放前屬河東鄉,1950建政後屬河東區。1955撤區後,建立清水鄉、三河鄉,1958成立清水公社,1971改名洪光公社,65438年恢復原名。1986,被列為地級小城鎮建設試點鎮。清水鎮是肅州區最早的鎮之壹。轄6個行政村,35個村民小組,1個街道辦事處,3個居民委員會。2006年9月,行政區劃調整後,屯升鄉並入鎮。由此,全鎮共有12個行政村,84個村民小組,1個街道辦事處,3個居民委員會。

全鎮共有58個單位,分別是清水火車站、壹鐵管理處營地、東風基地招待所、清水站水電班、清水養路費征收處、清水國稅所、清水地稅所、清水供電所、清水糧管所、清水工商所、清水派出所、清水法庭、清水交警中隊、清水中學、清水信用社、馬營河管理處、清水中心衛生院、清水水管站。

鎮屬行政單位設立黨政綜合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社會發展辦公室、計劃生育辦公室、城鎮建設辦公室和人民武裝部,事業單位設立財稅辦公室、法律服務辦公室、計劃生育服務辦公室、管理站、文化中心、農林牧服務中心,三站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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