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民法規定,以降低債務人賠償能力為目的,惡意串通他人轉移財產的,根據《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和《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民法通則》第61條規定,當事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
應當返還給遭受損失的壹方。在刑法中,為了維護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的權威,刑法規定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有執行能力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