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網上追逃是公安機關利用公安網全國逃犯信息系統或公安部定期發布的追逃光盤,發布已被批準刑事拘留或逮捕,但因其潛逃尚未執行的犯罪嫌疑人信息,全國各公安部門立即利用網絡查詢比對可疑人員,從而抓獲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壹種偵查活動。網上追逃的條件主要包括三點:刑事犯罪、犯罪事實清楚、罪犯在逃。如果滿足這三個條件,就可以進行網上追逃。網上逃犯的範圍包括經司法機關批準或者決定逮捕、刑事拘留,有證據證明自己已經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嫌疑人,被辦案機關抓獲後未歸案的,以及從看守所、勞動教養場所脫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者勞動教養人員。網上追逃的發布也是要審批的。網上追逃分兩種。壹種是公安部定期發放追逃光盤,光盤上有被追逃人員的相關信息,各地公安機關根據光盤上的信息進行追逃。另壹種是在公安內部的專網公安網上在線發布。對於第壹種形式的網上追逃,有光盤的公安機關可以查壹下。對於第二種形式的網上追逃,只有有操作碼的警察才能進入追逃數據庫。在公安,每個民警都可以有壹個操作碼,所以對於網上追逃的第二種形式,並不局限於刑警查找相關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五十五條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各級公安機關可以在轄區內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本轄區範圍的,應當報有權決定公布的上級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