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03—1974.08在廣州師範學校學習歷史。
1974.08—1980.12黃埔港務局10年制學校教師,黃埔港務局宣傳科主任。
1980.12—1988.12廣東省紀委委員,正廳級幹部(其間:1981.02—1985.12華南師範大學政治教育系政治專業本科函授。1987.09—1988.09任南雄縣紀委副書記)
1988.12—1991.08廣東省紀委調查研究室副主任(副處級)
1991.08—1994.10廣東省紀委調查研究室副主任(正廳級)
1994.10—1996.04廣東省紀委政策法規研究室主任(副廳級)
1996.04—2000.07廣東省紀委常委(其間:1997.03—1997.07在中央黨校繼續教育部學習)
2000.07—2012.03,廣東省紀委副書記(其間:2006.5438+0.03—2003.12,中山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2007.03—2008.438+0中央黨校壹年制中青年幹部培訓班)
2012.03—2012.05廣東省紀委副書記、省組織部黨組書記。
2012.05—2012.07廣東省委書記
2012.07—2015.06深圳市委常委、紀委書記
2015.06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
廣東省第九、十屆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第十壹屆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