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2.提交註銷登記申請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依法解散文件、清算報告等材料;
3.公司登記機關註銷登記,收回營業執照,公司終止。
吊銷營業執照的原因:
1.企業終止經營活動:企業因解散、破產等原因停止經營;
2.企業合並或者分立:在重組過程中,需要註銷原營業執照的;
3.企業遷移登記:企業遷移到其他行政區域,需要註銷原註冊地的營業執照;
4.被行政機關吊銷:企業因嚴重違法行為被行政機關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5.企業自行申請註銷:企業因經營不善或其他原因,自願申請註銷營業執照。
總結壹下,註銷營業執照的流程包括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提交相關材料,經公司登記機關註銷登記後,收回營業執照,公司終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三條
公司申請註銷登記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壹)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註銷登記申請書;
(2)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和解散判決文件,公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公司被撤銷的文件;
(三)股東會、股東大會、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外商投資公司董事會或人民法院或公司審批機關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
(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五)法律、行政法規要求的其他文件。
國有獨資公司申請註銷登記時,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同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註銷登記時,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註銷登記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