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五條
中國人民和公民在年老、疾病或喪失勞動能力時,有權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國家發展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服務。
國家和社會保障殘疾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
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殘疾公民的工作、生活和教育。第四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國家保障婦女的權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和選拔女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