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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選舉用什麽方法?

法律分析:總是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根據有關法律規定,選舉全國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期間應該有壹個秘密寫選票的辦公室。選民不識字或者因殘疾不能寫選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寫。選舉人可以投票支持或反對某壹候選人,選舉任何其他投票人,或棄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關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的職權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壹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的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第三十七條選民直接選舉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時,按照選舉委員會的規定,憑身份證或者選民證領取選票。

第三十八條選舉委員會根據各選區選民分布情況和方便選民投票的原則,設立投票站進行選舉。如果選民居住比較集中的地區,可以召開選舉會議進行選舉;因病或者其他原因不能行動的選民,或者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選民,可以到流動票箱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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