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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可以跨區領結婚證嗎?

跨地區的,需要雙方身份證和戶口本,到壹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或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辦理暫住證且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可持相關證明向居住地婚姻登記處或民政局提出申請。當事人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填寫婚姻登記聲明書。結婚登記前,雙方必須親自申請在聲明的“聲明”欄簽名或按手印。壹方或雙方為北京市居民的,可在北京市任壹區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離婚登記或領取新的婚姻登記證(含涉外、華僑、港澳臺婚姻登記)。撤銷婚姻和查閱婚姻登記檔案仍需由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應持所需證件向區、縣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雙方各填寫壹份申請婚姻登記聲明書。

3.雙方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在申請婚姻登記聲明中的“聲明人”壹欄親自簽名或按手印。

4.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雙方提交的文件和陳述進行審查,符合婚姻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擴展數據:

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經過婚姻登記,婚姻關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婚姻登記制度,可以為爭取婚姻自主權的男女提供及時的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要求結婚的男女的合法權利;也可以幫助引導婚姻雙方,避免因無知或欺騙而陷入不幸的婚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周歲,女性不得早於20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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