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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的民事調解書可以證明離婚嗎?

調解可以證明雙方離婚。

調解可以證明雙方離婚。

人民法院的民事調解書是離婚證的壹種。

法律規定男女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關系確實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協議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等。離婚訴訟需準備的材料:結婚證、孩子出生證明或戶口本、離婚訴狀、原告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夫妻財產清單。

希望以上問題能幫到妳。如有其他法律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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