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部條例
第壹條為了加強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隊伍正規化建設,規範內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公安機關內務建設的基本任務是通過建立規範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秩序,培養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以下簡稱公安民警)的優良作風和嚴明紀律,樹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提高公安隊伍的戰鬥力,保證公安機關圓滿完成為人民服務、維護社會秩序、打擊違法犯罪的任務。
第三條公安機關內務建設應當根據公安機關的性質、任務和特點,堅持從嚴治警、依法治警,堅持高效務實、強化監督、註重基層的原則,培育公正廉潔、英勇善戰、無私無畏、雷厲風行的優良警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