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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區分法律規則中的假設條件和行為模式?

區分法律規則中的假設條件和行為模式;

假設條件是指適用這壹法律規則的時間、空間、主體和客體條件。時間和空間很好理解。妳用刑法舉例,我也用刑法舉例。比如《戰時謠言》中的“戰時”是時間條件,《路上的意外》中的“路”是空間條件。

主體條件,如貪汙的“國家工作人員”。客體條件,比如妳的例子1中的“故意殺人情節較輕”就是客體條件。行為模式是人們在規則假設的條件下做什麽或不做什麽。假設條件和行為模式的區別在於。

假設條件是法律規則設定的場景中已經發生的事實;在這個場景中,行為模式是人們會做或不會做的事實,但它還沒有發生。法律後果是人們在符合或不符合行為模式時所要承擔的後果。

法律規則的邏輯結構是指法律規則各要素之間的邏輯連接方式,即從邏輯的角度來看,法律規則由哪些部分或要素組成,以及這些部分或要素是如何連接在壹起的。目前,學術界對法律規則的結構有不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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