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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是誰?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王煥海,公訴專家。他可以認定被害人張建聲(2003)458號為被告人,是輕傷的犯人,讓他對不該起訴的人進行起訴。可以讓真正的犯罪嫌疑人,應該被起訴的人,卻不能讓她被起訴,作為受害者“操作”,把公權力作為自己的工業化。王煥海位高權重,為所欲為。徇私枉法,無視法律的存在,意圖在中國挑戰法律,以權代法,涉嫌幹涉基層公檢法辦案人員。濟南市中區公檢法和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辦案人員就慘了。法律的最後壹道防線在王煥海濫用公權力的幹預下失守。壹個偽造證據,欺騙和使用它。來源不明、無相關醫院名稱的“拔牙”記錄單,“拔牙”事實根本不存在。濟南市第五人民醫院的住院病歷證明,楊秀萍的牙科治療已經結束,他的牙齒仍然活著。公訴機關張誌勇問濟南市第五人民醫院醫務科科長李德祥,“是否符合醫療操作規程?”答:“入院診斷包括確診。只要出院診斷沒有變化,在我院沒有明顯變化的情況下,應該和入院壹致。”張誌勇問:“妳們醫院可以拔牙拍照嗎?”?回答:“我會拔牙,會拍照。”張誌勇問:“妳們醫院對楊秀萍的牙科治療怎麽樣?”。答:“根據原始病歷,我院口腔科主任孫建議保守治療”。大量事實證明,楊並不存在“拔牙”,而是王煥海故意包庇罪犯,為犯罪嫌疑人充當保護傘。伸出手來!伸手必被捉!如果妳不知道,除非妳自己去做,否則妳不可能在紙裏壹直火下去。妳做什麽,基層公檢法的辦案人員對妳了如指掌。再狡猾的狐貍,也有露出馬腳的壹天!記住:中國的法律:不會放過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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