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書人是在票據背面簽名或書寫文字、身份證號碼,以轉讓票據所賦予的權利的當事人。
被背書人是指在背書過程中接受被背書票據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
對票據上的特定簽名人而言,指在簽名前簽署票據的債務人。
後手是指在票據簽名人之後簽名的其他票據債務人。此外,後繼方還應包括票據的最後持有人。
第二,票據關系不同。
背書人是被背書人的債務人;被背書人是背書人的債權人。
前者是後者的債務人;繼承人是前任的債權人。
第三,權利和義務的內容不同。
背書人和先行者應承擔以下兩項義務:
1.所有後來取得匯票的人,包括被背書人,均應保證該匯票將被承兌或付款。
2.確保之前所有簽名的真實性和他之前在匯票上簽署的背書的連續性。
繼承人和被背書人的權利如下:
1.被背書人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向付款人要求承兌和付款,也可以將匯票背書轉讓給他人。
2.匯票不能兌現時,被背書人有權向其直接背書人和在匯票上簽名的其他背書人追償,直至匯票得到承兌或者付款。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代言人
百度百科-代言人
百度百科-牽手
百度百科-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