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強制保險是國家法律實施的強制保險制度,有固定的責任限額。商業第三者保險不是強制保險,投保人決定是否投保,保險的責任限額也是自己的選擇。其次,兩個險種的賠付原則和賠付順序不同。強制保險以“無過失責任”為原則,即無論被保險人是否對交通事故負有責任,保險公司都會在責任限額內進行賠償。商業三者險采用“保險公司根據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的事故責任確定賠償責任”。
在賠償順序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6條規定:“
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機動車強制保險”)和商業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以下簡稱“商業第三者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並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第三者保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3)仍有不足的,由侵權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賠償。根據規定,強制保險最高賠償限額為12.2萬元,其中死亡傷殘最高為11萬元,住院治療為1萬元,財產損失為2000元。但現實中,各種理賠往往會超過強制保險的賠償限額。如果沒有投保商業三者險,投保人可能要自己承擔壹定的費用。建議車主在購買車險時,除了強制保險外,商業保險還是必不可少的,這樣在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保險公司可以幫助支付超出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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