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斷交1個月,有三個後果,分別是:
(1)下月起不發醫保待遇;
(2)繳費中斷期間不劃入個人賬戶;
(3)繳費中斷期不再計算。
為了不影響自己的養老待遇,員工不要輕易中斷繳納養老保險。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合並建賬核算外,其他社會保險基金按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單獨核算。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全國統壹的會計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和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二、社保繳納時限是多久?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壹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限取決於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和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