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有堅持黨的領導,才能保證社會主義法治的正確方向,只有依法治國、人民當家作主,才能有可靠的政治保證;
2.只有堅持人民當家作主,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才有堅實的群眾基礎,才能真正落實執政為民、執法為民的要求;
3.只有堅持依法治國,黨的領導和人民當家作主才能有鮮明的時代內涵,實現黨的領導和人民當家作主也才能有可靠的法律保障。
“三個至上”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中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壹的必然要求。
1.堅持黨的事業至上,就是在依法治國的具體實踐中,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自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和維護黨的領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
2、堅持人民利益至上,即在具體的法治實踐中,堅持以人為本、執法為民,全面維護、實現和發展好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把廣大人民群眾滿意不滿意作為檢驗法治實踐成效的重要標準;
3.堅持憲法和法律至上,就是要把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作為踐行法治的基本要求。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執法和司法必須嚴格依據憲法和法律。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特權,樹立憲法和法律在全社會的權威,樹立執法和司法的公信力,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