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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培訓機構退費標準

退費事宜嚴格按照雙方平等協商達成的合同約定及相關規定辦理。

校外培訓機構應當與受教育者或者其監護人簽訂培訓服務合同,嚴格履行合同內容,切實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不要捆綁銷售與培訓服務無關的產品或服務,如貸款和金融。

按照向社會公開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收費方式收取費用,不得在公示的項目和標準之外收取其他費用。收費時段應與教學安排相協調,並出具合法的收費憑證(發票),不得壹次性收取超過3個月的費用。退費事宜嚴格按照雙方平等協商達成的合同約定及相關規定辦理。

擴展數據:

校外培訓機構的相關要求規定:

1、校外培訓機構要加強招生管理和規範招生行為。招生簡章和廣告應報審批機關備案,內容應具體明確。招生簡章應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辦學事項、退費辦法和服務承諾。

2.廣告的形式和內容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有關規定,不得對受教育者及其家長進行虛假宣傳、欺騙和誤導,不得在中小學校進行宣傳或招生。

3、不得聘用在職中小學教師(含教研員)。校外培訓機構聘用境外、外籍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並為境外、外籍人員辦理工作許可。

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教育局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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