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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大病保險報銷範圍

法律分析:1。參保人住院時醫保目錄範圍內累計自付部分超過1,000元的,超出部分的70%由重疾商業保險基金支付。如患者李患重疾後需支付醫療費用654.38+0萬元,其中醫保報銷90萬元,剩余654.38+0萬元減去654.38+0萬元後為9萬元,重疾險可報銷6.3萬元。

2.參保人患重疾使用自費藥品目錄內藥品時,由大病商業保險基金報銷70%,當年最高支付不超過1.5萬元。此外,社保局解釋,除了醫保目錄內的藥品,重疾患者還需要使用大量自費藥品。購買重疾險後,自費藥品目錄內的自費藥品可以按比例報銷。自費藥品目錄範圍由深圳市社會保險機構和大病商業保險承辦機構共同確定並公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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