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預防有組織犯罪侵入校園的工作機制,加強反有組織犯罪的宣傳教育,增強學生預防有組織犯罪的意識,教育引導學生自覺抵制有組織犯罪,防範有組織犯罪的侵害。
學生具有自我保護能力弱、辨別能力低、容易控制指揮等特點,容易被拉攏、引誘、欺騙進入有組織犯罪組織,進而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切實履行預防教育責任,教育引導學生自覺抵制有組織犯罪,防止學生被蠱惑、欺騙參與實施有組織犯罪。
建立防範有組織犯罪入侵校園的工作機制,加強反有組織犯罪宣傳教育,註重與相關部門的合作,加強與行政、司法機關在反有組織犯罪宣傳教育方面的合作。
參考以上內容?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打擊有組織犯罪法